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红原县城区高原试点供氧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评审办法。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24 10:00:00,更正为:2025-02-07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1-24 10:00:00,更正为:2025-02-07 10:00:00。
更正事项一:原采购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4其他要求 新增特别说明:红原县城区高原试点供氧项目站点分布:1、红原县县政府(3台60立方制氧设备);2、红原县政府家属院(2台50立方制氧设备);3、红原县党校及酒店(2台50立方制氧设备);4、红原县群众活动中心(1台50立方制氧设备);5、红原县雅******************学校(2台60立方制氧设备);11、红原县雅克假日酒店(1台50立方制氧设备)。
更正事项二:原采购文件 第五章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技术参数”评审项修改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中各项产品的技术参数及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20分,其中一般参数(未标注“▲”参数)共计72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125分;标注“▲”的为重要参数共计22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
注:序号中标注“▲”的为重要条款,须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或第三方证明文件,若不提供视为负偏离进行扣分。未标注“▲”的为一般条款,以投标人“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中的响应为准,未响应的视为负偏离进行扣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更正事项三:原采购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 配套设施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有更正,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事项四:原采购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 配套服务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有更正,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事项五:原采购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 10立方制氧设备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第18条有更正,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设局
地址:红原县邛溪镇绛熙中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菁蓉路宝塘一街口中建滨湖设计总部A区22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泽楠
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