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98,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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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制冷空调设备 需求描述 详见需求表 | 198,000.00 元 | 1(批) | 198,000.00 元 |
- (1) 报价供应商必须是投标品牌(设备)的项目授权单位与售后服务商。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为保障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报价供应商必须是投标品牌(设备)的项目授权单位与售后服务商。(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扫描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签订合同时验原件))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2025-04-27 09:00:00(北京)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4-27 11: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特定资质相关资质证明及明细报价表等其他资料。
- (一)交付时间:根据内装单位建设工期,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定之日起按照现场施进度进行布线安装,2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具体交货时间按内装施工情况调整。
- (二)交付地点:******街道嘉朗路2号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产品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①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②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③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为交钥匙工程。成交供应商以总价包干方式负责空调设备采购、安装施工和售后服务,包括且不限于:货物设备、技术资料、运输费(含二次及多次转运费)、安全保险、安装调试(含高空作业费)、五金配件【所有支架、固定螺栓、电源线、信号线等)、排水管(制冷和制热)】、吊顶拆除及恢复、打洞及封堵、保温材料、空调控制器及电池、培训、售后服务、税费、安全措施费、清洁卫生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五)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全款。
- (六)售后服务:
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A、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电话咨询
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用户能够正常使用。
B、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 (七)工期要求:
(一)招标人会提前7天通知到货时间,到货后投标人需在5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每超一日,扣合同总金额5%,超过三日,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执行,不再与该投标人进行合作,同时,投标人将视其对该项目建设的影响追求其法律责任。
(二)采购方审核所需时间,不计入工期。
(三)安装位置:风机盘管及进回水、冷凝水参照原暖通设计平面布置图,其中图纸上非利用区域增加3台FP-170,2台FP-204风机盘管摆放位置现场结合现场。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三)其他:
A、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B、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 (四)现场踏勘:
采购人组织投标供应商集中踏勘现场,如投标供应商不踏勘现场视为视为投标时已知晓货物定做现场具体情况。
踏勘时间:2025年4月24日
******街道嘉朗路2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
- 单位名称:******医院
- 联系人:阮老师
- 联系电话:******556
- 单位名称:******医院
- 联系人:刘老师
- 联系电话:******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