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施工过程、验收检测及质量服务项目DSH-HD-JC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施工过程、验收检测及质量服务项目已由******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3〕1019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市共同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办公室。现对DSH-HD-JC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整治线路起点为魏村船闸下游引航道终点(0K+000),终点为连江桥下游与京杭运河相接处(17K+667),整治里程全长17.667公里。航道起点上游至0K-320左岸在整治范围。德胜河航道按Ⅲ级标准整治,兼顾2000t级船舶通航要求,航道底宽为60m,口宽为70m,最小通航水深为4m,最小弯曲半径不小于480m(终点京杭运河口向镇江方向局部困难段为280米)。航道沿线改建桥梁15座(含京沪铁路桥1座)。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DSH-HD-JC1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上述整治里程范围内的航道工程(含护岸工程、疏浚工程及桥位处上、下游各约50m的航道等)其中桥位处航道不含3座铁路桥的桥位处航道(京沪高铁桥、沪宁城际铁路桥和京沪铁路桥)、标志标牌、信息化、绿化等配套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等施工阶段的抽检工作、交工和竣工阶段的检测工作以及质量服务等相关工作。
2.2.1试验检测相关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工作大纲、交工及竣工验收试验检测工作方案,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作方案并且该方案需经过委托人组织审查通过。
(2)上述施工过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隐蔽工程及工程实体的试验检测,标准试验的验证性检测等。
(3)护岸地基与基础及墙身检测并提供专项检测报告。
(4)编制交竣工验收、阶段验收等试验检测报告。
(5)交工验收前检测、交工验收前外观检查、交工验收前内业资料检查、竣工验收前检测等。
(6)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后修复工程的试验检测。
(7)完成委托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2.2.2质量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委托人对监理和施工单位工地试验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试验仪器检定及运转、试验人员到位情况、试验标准的应用、标准试验的批复、检测的频率等;协助对各标段施工现场、工地试验室、材料储存及使用管理情况等进行巡查。
(2)每年配合业主开展质量月、质量专项活动,编写策划相关活动方案,做好活动总结;每季度编写和提炼质量工作总结。
(3)协助委托人进行质量管理,促使项目高效高质量进行;协助委托人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及专项检查,配合编制检测工作统计分析报告。
(4)每季度对施工单位质量通病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协助委托人下发质量检查通报,对各类试验检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提出相关建议措施。
(5)协助委托人完善项目质保体系,协助对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质保体系进行检查。
(6)负责业主质量风险评估及质量风险清单制定工作,并每半年对施工单位质量风险评估及质量风险清单制定进行指导和评估。
(7)定期(每年不少于1次)开展质量工作方面的宣贯、培训、讲座,进行最新质量相关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的解读。
(8)每年不少于 1 次策划开展项目质量、试验等技能考核比赛。
(9)根据月度检测报告,提交质量分析报告。
(10)协助检查施工、监理单位的检验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协助委托人进行试验检测相关管理工作。
(11)根据业主需要,每年邀请不少于 2 次省级及以上工程质量方面专家到现场,开展质量检查相关工作。
(12)协助开展施工现场工艺行为和质量行为检查,提出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意见。
(13)编制交竣工验收、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等质量检测报告。
(14)协助委托人组织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15)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需总结编制航道钢板桩相关的质量控制或耐久性提升指南。
(16)完成委托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注:上述质量咨询服务涉及频次的内容在航道标施工阶段开展,其中桥位处航道根据施工进度及委托人要求开展。
2.3检测服务期:从签订合同至项目竣工验收完及全部项目完成为止。
试验检测人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总体工作大纲和施工期间检测计划(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方案根据进度要求另行编制),上述方案需经过委托人组织审查通过,试验检测人按照委托人根据施工期间检测计划及交竣工质量检测工作的进度要求组织开展质量检测工作。检测机构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检测内容及工期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或存在可能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委托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企业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
(2)投标人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
(3)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材料甲级和水运工程结构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涵盖)。
3.1.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航道工程的检测项目。
3.1.3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资格: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材料或地基基础或结构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水运结构与地基或水运材料专业);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的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航道工程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材料或地基基础或结构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水运结构与地基或水运材料专业);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的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航道工程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1.4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C级(试验检测类)(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
3.1.5本项目要求的企业及人员业绩,工作内容中涵盖该项业绩即可。
3.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水运工程材料甲级资质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委托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办公室
地 址:常州市丽华北路2号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519-******
******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02幢7层
联 系 人:徐振扬、李学山
电 话:******-8012(分机号)
工 作 QQ:******58(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他
8.1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点击【副联单位管理】,选择对应的副联单位,发送邀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8.2本次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踏勘现场,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4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 网站首页,从“办事服务”中进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8.5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1)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5年4月22日17:30,预约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17:30。
(2)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3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10:3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徐工、徐振扬
电 话:0519-******、025-******转8012(分机号)
电子邮箱:******
8.8本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行政监督: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 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
邮 编:210001
电 话:******
传 真:******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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