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病媒生物防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250123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病媒生物防制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街道渡口村泉水组138号
成交金额:陆拾壹万元整(小写:61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霍邱县病媒生物防制项目 ******街道公共环境及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制,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①对我县已有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进行维保;②鼠类控制,包括毒饵站的安装及维护,药物统一灭鼠,定期将鼠类密度水平控制在标准以内;③蚊蝇类控制,包括捕蝇笼安装、维护等;④水体蚊虫控制;⑤公共环境卫生消杀;⑥七小单位灭蟑鼠等;⑦农贸市场灭蟑鼠;⑧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治理等。 服务要求:参与协助采购人工作,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①提供技术咨询;②协助监督督查;③协助日常培训(根据需要适时邀请相关专家);④资料整理汇编印制;⑤日常抽样评估;⑥迎检模拟评估;⑦提供技术参谋建议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服务标准:执行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相关的其他标准、规范。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世东、丁豪、贾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0.9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7.63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委员会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建新北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安天华府商业街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