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说明文件
因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人员配备方案分值设置错误,故对评分办法做出澄清。
原评分办法为;
一、项目主要管理人员:(2 分)
1.委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业五年及以上物业管理经验,并提供2项相关从业业绩证明材料得2分(提供该项目经理与对应业绩服务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说明、合同附件、任命书)。
本项最多得2分。本项目涉及的管理人员需提供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三个月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二、综合管理:(2分)
委派综合管理员具有从业两年及以上物业管理经验并提供1项相关从业业绩证明材料得2分(提供该项目经理与对应业绩服务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说明、合同附件、任命书);
本项最多得2分。本项委派的综合管理员需提供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三个月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三、秩序维护队长:(2分)
委派本项目的秩序维护队长具有保安员证(省公安厅发放且在有效期)
四、服务人员配置方案(7分)
1.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配置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优于本项目服务要求的,得3分;
2.人员配置方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较合理的,得2分;
3.人员配置方案不合理,不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需要的,得2分。
4.不提供或提供或极为模糊的不得分。
现变更为:
一、项目主要管理人员:(2 分)
1.委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业五年及以上物业管理经验,并提供2项相关从业业绩证明材料得2分(提供该项目经理与对应业绩服务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说明或合同附件或任命书)。
本项最多得2分。本项目涉及的管理人员需提供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三个月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二、综合管理:(2分)
委派综合管理员具有从业两年及以上物业管理经验并提供1项相关从业业绩证明材料得2分(提供该项目经理与对应业绩服务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说明或合同附件或任命书);
本项最多得2分。本项委派的综合管理员需提供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三个月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三、秩序维护队长:(2分)
委派本项目的秩序维护队长具有保安员证(省公安厅发放且在有效期)
四、服务人员配置方案(7分)
1.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配置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优于本项目服务要求的,得7分;
2.人员配置方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较合理的,得4分;
3.人员配置方案不合理,不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需要的,得2分。
4.不提供或提供或极为模糊的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