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5-440100-04-01-212184 | ||
投资项目名称 | 永星路(花都大道-永联路)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永星路(花都大道-永联路)工程检测监测 | ||
标段(包)名称 | 永星路(花都大道-永联路)工程检测监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本项目位于广州空港经济区,北起花都大道,南至永联路。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拟建永星路(花都大道-永联路)全长约85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50千米/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管沟、绿化工程等。 | ||
招标内容 | 项目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管沟、绿化工程等工程(含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的检验、检测、试验及监测工作,主要涉及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等检测内容和工程相关的边坡监测、基坑监测、道路沉降等监测内容(边坡高度≤8米(市政工程中边坡高度<15m的岩质边坡工程和高度<10m的土质边坡工程),四等水准测量,地表、道路沉降,安全等级为二级)。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监测要求、检测监测合同等要求为准):(1)完成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标准的所有关于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第三方检验、检测、试验及监测等工作内容。(2)必须满足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相关检测及监测规范、强制性标准。(2)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监测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①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甲方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及监测方案,并确保相关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验检测试验及监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报价下浮率中已包含该项协调工作费用,甲方不另行计量支付。③负责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报等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报价下浮率中已包含该项费用,甲方不另行计量支付。④检测项目需求及检测频次以满足工程质量监督、验收规范所需的最低限度要求为限,甲方对于乙方超出最低限度要求之外进行的,不再支付检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⑤监测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需要增加观测次数,不得额外增加观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注:具体详见《检测监测合同》。 | ||
工期(交货期) | 从合同签订至完成所有检测、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注:具体详见《检测监测合同》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44.7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若为******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等),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等;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工程监测、沉降观测等。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招标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1个月(2025年7月)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3.7近二年(从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3.9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以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6)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印章由牵头人(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3.11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1个月(2025年7月)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无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8月15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4日 8时15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4日 8时15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9月4日 8时15分 | 开标地点 | 第1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清塘路广州空港中心A栋3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罗工 | 联系电话 | ******-810 |
招标监督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集团企业库(******/) | ||
邀请书 | 邀请书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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