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公益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编制实施方案(二次)的潜在供应商“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查询公告并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2日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YCCW-******
2.项目名称:公益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编制实施方案(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6万元
5.最高限价:15.6万元
6.采购需求:为提升国家级重点公益林的综合管护能力,现开展公益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围栏建设180公里,本次采购为公益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7.合同服务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提交评审;若需修改,应在收到评审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再次提交评审,直至通过。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照兵财库[2023]29号文的规定,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8)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10)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通知》(兵财库[2022]3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林业专业/规划设计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符合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对中小企业的要求,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
(3)投标供应商(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发生任何关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 年 08月22日至 2025 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
2.地点:线下报名。
3.方式:******有限公司进行报名。购买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等证明文件两份;
注:以上提供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需法人签章、单位盖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 年 09月02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乌伊东路温州国际商城113-E49号。
五、开启
1.时间:2025 年09月02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乌伊东路温州国际商城113-E49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公告栏)(******/)上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服务中心
地址:第八师石河子市北三东路
项目联系人: 王静静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乌伊东路温州国际商城113-E49号
联系人:宋晓东
联系方式:******
******财政局
联系人:程丰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