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省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广活动(以下简称“三新推广活动”)拟于5月底举办。现向全省社会各界征集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
一、征集时间
4月18日起至4月30日
二、征集内容
1. 工业节能
适用于电力、热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纺织、化纤、印染、造纸、机械、数据中心等行业,重点包括锅炉、汽轮机、电机、变压器、空压机、换热器、泵、通风机、除尘器、电焊机、压缩机、余热余压利用、园区能量系统、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小型燃气轮机)供能系统、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能源数字化管理系统以及其他促进工业节能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2. 建筑节能
适用于新建建筑、城市更新改造、韧性城市建设、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数字住建、和美乡村建设等领域,重点包括制冷、供热、照明、高性能围护材料、高性能混凝土材料、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建筑机电系统节能技术、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建筑数字化设计技术、预制构件数字化智能制造技术、装配式施工技术以及其他促进建筑节能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3. 交通节能
适用于交通运输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重点包括城市及道路照明、隧道照明及通风、纯电动充/换电重卡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车路协同自动驾驶、能耗与碳排放在线动态监测以及其他交通装备及运营管理能效提升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4. 新能源应用
适用于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核能、氢能等高效开发利用,重点包括电解水制氢、液氢、固态储供氢、氢气压缩机、高温燃料电池、氢燃机、高能效锂电池储能、钠离子电池储能、液流电池储能、大功率飞轮储能、压缩空气储能、固态电池、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以及其他促进绿色能源应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5. 能效提升
提供绿色设计、绿色关键工艺系统集成、终端产品资源化利用系统集成和实施设备更新的节能降碳节水工程解决方案服务商,主要包括节能诊断服务机构、节能技术改造公司、合同能源管理企业等。
三、征集要求
1. 企业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记录等;有较强的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意愿、自愿承诺按市场化机制参与后续推广工作等。
2. 推荐技术、产品及装备要符合国家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政策和标准、规定等,在节能、降碳、增效等方面有较好效应;技术水平国内领先,能够反映所在领域行业节能技术发展方向和最新进展,符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浙江省绿色低碳发展重点需求,对本省乃至国家相关领域具有引领作用;技术成熟可靠,环境、经济、社会效益好,有成功应用案例,可复制性较好,推广潜力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产权清晰无纠纷。
四、征集方式
征集期间,请申报企业如实填写信息表(详见附件),并向项目或企业所在属地发展改革部门提交审核。由各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核推荐后,统一联系受邀参展企业。
五、其他事项
除委托定制特色展位以外,“三新推广活动”不向推荐参展企业收取任何费用。纳入2025年浙江省推广活动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优先推荐参加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等活动。
******能源局节能处,0571-******)
附件:2025年浙江省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参展企业推荐信息表